跳到主要內容區

110教育優先

南投縣推動教育部補助110學年度教育優先區計畫實施情形考核表

第一部份:學校基本資料 (學校編號:084688            )

1.學校名稱:魚池鄉(鎮)頭社國民小學      校長:林勻揚

2.學校類型:□離島   □特偏   ▇偏遠   □一般   □都會區

3.執行年度:110學年度

4.補助情況:

補助項目內容

申請指標

核定經費

補助經費

預估結餘數

經費結餘原因

一、推展親職教育活動

符合指標二~(一)

15,448

0

二、補助學校發展教育特色

符合指標二~(三)

99,579

0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第二部份:學校執行計畫成效考核:(95%)

項目

參照標準

學校自評

考核委員評鑑

填表說明

(佐證資料及說明)

評分

(打ˇ)

執行情形概述

評分

(打v)

考核意見

1.全縣說明會是否派相關承辦人員與會。

[優]有派員參與了解申請及執行狀況,並全程參與,且提供詳細佐證資料。

[可]未派員參與,但事前函報教育處並敘明原因

[劣]無派員參與,亦無事先函報請假。

10

8

6

4

2

10

8

6

4

2

1-1請假公文認定。

1-2研習紀錄

1-3實地拍照研習情況

2.學校執行教育優先區計畫之人力組織與其間的運作情形。

[優]組織健全,合作無間。

[可]尚能建置學校執行小組,成員適切。

[劣]未見明確措施。

5

4

3

2

1

5

4

3

2

1

2-1人力組織運用

2-2組織運用情形

3.學校決定申請補助項目之程序是否經過校內人員充分充分討論,符合民主精神。

[優]共識尋求及決策過程均符合民主精神。

[可]未充分討論僅行政人員做決定。

[劣]未見明確措施。

5

4

3

2

1

5

4

3

2

1

3-1教育優先區會議紀錄

3-2教育優先區開會照片

4.補助項目之執行是否依據審查意見及所定計畫確實辦理。

[優]依據審查意見及計畫執行。

[可]未充分依據審查意見及原計畫執行。

[劣]未依據審查意見亦未有明確計畫。

10

8

6

4

2

本校獲得桌球.獨輪車教學特色及親職教育 審查補助後,即依據審查委員意見修改 計畫上傳,並依照修定計畫執行。

10

8

6

4

2

4-1獨輪車成果照片

4-2桌球成果照片

4-3親職教育

4-4推展親職教育計畫

4-5發展學校特色計畫

4-6個案家庭輔導實施計劃

5.各補助項目經費確實用於原來申請補助之對象。

[優]經費均用於申請對象且成效良好。

[可]原申請經費部分調整使用於另有需求之對象。

[劣]未依原計畫使用

20

16

12

8

4

1親職教育講座邀請全校家長參加已達擴大共同參與的目的

2.獨輪車.桌球教學用於目標學生,但是一般生也可以參加

20

16

12

8

4

5-1親職教育暨才藝發表活動

5-2用於原來申請補助之對象

5-3目標學生名冊

6.能夠提出相關配套措施(如配合款、民間社團及社會資源等)使優先區計劃之執行更加落實。

[優]有相關配套措施。

[劣]未有相關配套措施。

5

4

3

2

1

1.除親職教育外,學期初亦會辦理班親會、家長委員會、運動會,和家長做雙向溝通。

2.配合社區活動、運動會,小朋友表演節目,達到社區與學校結合的目的。

5

4

3

2

1

6-1每學期固定召開家長會暨班親會

6-2重陽節敬老活動

6-3引進社會資源

6-4結合社區~手作田埂活動

6-5弱勢兒童經濟補助

6-6湯姆熊送愛心到偏鄉

7.110學年度補助項目經費至111年6月30日止執行率達80%以上。

[優]執行率達90%以上。

[可]執行率達80%。

[劣]執行率未達80%。

10

8

6

4

2

110學年度補助項目經費至111年4月30日止執行率達80%以上。

10

8

6

4

2

至111年4月30日止執行率達80%以上。

8.110學年度補助項目是否於計劃規定時程執行完畢,且經費執行率達90%以上。

[優]於規定時程內辦理完成,且於驗收後2星期內報府核銷,執行率達95%以上。

[可]因不可避免之因素,無法於期限內完成,執行率達90%,且於110年7月底前報府核銷。

[劣]無任何不可避免之因素但無法於期限內辦理完成,且執行率未達90%,亦未能於107年1月底前報府核銷

20

16

12

8

4

1.親職教育執行完畢執行率100%

2.發展特色桌球執行率100%

3.發展特色獨輪車執行率100

20

16

12

8

4

110學年度執行率100

9.公文、網路公告及公務填報處理之配合度及時效性。

[優]每次均能於期限內處理完畢

[可]大多能於期限內處理完畢。

[劣]未能於期限內完成須由教育處承辦人員多次催辦後處理。

10

8

6

4

0

1.公文、網路公告及公務填報每次均能於期限內處理完畢。

2. 計畫經費依時限完成填報申請及修正計畫上傳。

10

8

6

4

0

9-1於期限內處理完畢

9-2上傳修正後計畫

10.補助改善硬體項目執行成果表(項目六)

  1. 本項目不列入計分,僅以照片及文字方式敘述改善及執行成效。
  2. 獲補項目六學校,請依附件一成果照片格式製作,掛於各校教優區成果網站。

□需填報

無需填報

□填報確實

□填報不確實應重新製作

項目七:整修學校社區化活動場所

第三部份:特殊優良事蹟(請備相關佐證資料):(5%)

承辦人: 陳雅凌相關處室主任:陳雅凌校長:校長

總分自評: 88 分,考核委員評分:      分

考核委員簽名:

瀏覽數:
登入成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