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函轉】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」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、增減之「毒品之分級及品項」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7年7月26日
發文字號:府教特字第1070169575號
主旨:有關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」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、增減之「毒品之分級及品項」部分分級及品項,業經行政院於中華民國107年7月11日以院臺法字第1070023001號公告修正,並自公告日生效,請查照。
發文字號:府教特字第1070169575號
主旨:有關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」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、增減之「毒品之分級及品項」部分分級及品項,業經行政院於中華民國107年7月11日以院臺法字第1070023001號公告修正,並自公告日生效,請查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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