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送本縣111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資優學 生鑑定簡章(修正版)共3份
主旨:檢送本縣111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資優學生鑑定簡章(修正版)共3份,
請依說明事項辦理
說明:
一、依據「特殊教育法」及「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」辦理。
二、查旨案本府業於110年12月20日以府教輔特字第1100286830號函函知各校,
惟其附件《南投縣111 國中學術數理資優鑑定簡章》誤繕為語文類之敘述,
茲修正相關內容。請已公告之學校重新上傳附件,造成困擾,謹此致歉。
三、請各校於111年1月3日起將簡章公告於學校網頁,完成後於本縣教育處公務填報系統
(序號:4491)填報該公告網址。
四、請各校配合辦理,並對符合資格之學生及相關人員加強宣導 ,共同發掘本縣資優人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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